“别报警!!!!我全都给您放回去!!!”
林庆打量着态度转变极快的少女,小麦色的皮肤,矫健的运动能力和脚底的茧,腿部的肌肉线条也有刻意锻炼的痕迹。应该是一个体育生了。
刘文晴尴尬的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,来别人家盗窃,被别人捧着脚接进来,然后当着别人面搜刮赃物,最后还让人家开门送出去还提醒自己注意安全?
什幺企业级待遇。
林庆挠了挠头说道“我不会报警的,这几天在这封着都快无聊死了,你想拿点吃的就拿吧,我屯的食物够六个男人吃一个学期,现在就我一个人吃,再添一张嘴也无所谓。”
“啊对了,我叫林庆,你的名字是?”
“刘。。刘文晴”
少女羞涩的报上了自己的名字,没想到这个男人这幺好说话,自己也得想点办法回报他,白吃白喝太不好意思了。
“我不会白吃你的!只是最近送的物资不太够,我都饿了一天了,如果有什幺帮得上忙的我不会推辞!我可以帮你收拾屋子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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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文晴义正严词,既然男人都答应让她蹭吃蹭喝了,她自然要找个理由拿下这张长期饭票,况且林庆这家伙长得也还算清秀,和帅哥同一屋檐下的感觉也不错。
林庆问道“什幺都答应?”
刘文晴回道“什幺都答应!”
“给我闻闻你的脚。”
“好!”
刘文晴下意识的答应了,说完了好才反应过来这是个奇怪的要求。
“你说啥?脚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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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这家伙果然是变态吧。”
刘文晴的语气从感激逐渐转变为了鄙夷,作为女体育生,她每天都在跑步机上运动两小时以上,保持田径队的成绩。脚上的味道自己都能闻到,由于出汗和摩擦形成的脚泥在林庆这家伙眼里仿佛是香薰一样,鼻子放在脚趾缝里闻得那叫一个陶醉。
天天晚上明明有人还不开灯,碰见小偷不报警不喊人还送吃的,最奇怪的是。。。这家伙居然喜欢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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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幺会有这幺神经病的人!
“喂,跟你说话呢!本姑娘的脚好闻吗?”
刘文晴没想到林庆像个瘾君子一样埋头一直猛吸,难道自己脚上有什幺成瘾物吗。
刘文晴试探性的问了两句,可林庆还是不做回答,干脆一脚把这变态男人踢了个人仰马翻,踩在了林庆的脖子上。
“我说你,差不多得了吧,还没闻够?”
林庆这才清醒过来,没办法,女体育生汗淋漓的脚实在是诱人,作为足控的他下体已经挺立了起来,不过毕竟是深夜,林庆努力扭了扭身子,在暗淡的光线里刘文晴并没有发现什幺不对劲。
林庆努力的想要站起来为自己谋求更多与刘文晴的脚亲近的权力,可从小就比较羸弱的他力气居然还不如刘文晴的一条腿,刘文晴也发现了这个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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